关于增选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粤安协〔2022〕20号) 广东应急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欢迎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协会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增选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粤安协〔2022〕20号)

发布时间:2022-04-14 16:15:00   来源:  未知    作者:后台操作员   点击:6528



粤安协〔202220

  

关于增选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自组建以来,为政府各部门、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全省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安全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了协会的平台优势和专家的技术专长。

为继续优化整合我省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才,充实协会专家库各专业组别技术力量,现就增选协会专家库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从事并热爱安全生产工作,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所在单位同意,自愿参与专家工作

(二)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管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应急与安全相关工作15年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大学本科普通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从事应急与安全相关工作10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教授级高工年龄可适当放宽70周岁

(五)专业组有单独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协会承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制修订的起草工作

(二)参与协会安全生产相关专题的调研或课题研究工作

(三)参与协会安全科技进步奖评奖、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受委托参与协会分支机构开展的工作

(五)受委托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的工作

(六)承担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公开解聘,并收回聘书: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以协会专家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

3.在承担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4.在承担协会安排任务时,未遵循回避原则的。

5.不遵守保密制度,擅披露相关信息,未能保护协会、相关部门、单位的机密和知识产权的。

6.任期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承担协会安排工作的。

7.其他应解聘的行为。

三、专家入库申请程序

(一)自愿申请。

(二)申请入库人员填写《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推荐单位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相关工作业绩等)一起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liming@gdsafety.org.cn同时也将word格式(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送。

(三)联系黎明;020-83135198;15920123021(微信同号)。

协会定期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符合条件的,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聘书。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414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技术支持:广东省信息中心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2楼   邮编:510060
电话:020-83135195 83135596  传真:020-83135196  邮箱:gdsafety@gdsafety.org.cn
Copyright 2010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6021864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79号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关闭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官方微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