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团标委函〔2022〕17号
关于征求《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消除生态环境企业应急管理重形式、重资料、重名誉,轻实务、轻现场、轻能力的问题,规范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价,建立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价体系,务实提升应急预防与准备能力、监测与预警能力、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由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立项的《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经各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送与你们,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若无意见,则回复“无意见”),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意见表”盖章(签名)扫描成PDF版反馈至省安协团标委办公室。
修改意见或建议收集邮箱:269849890@qq.com;联系人:
黎明,020-8313519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此函。
附件:1.《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3.《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编制说明.pdf
附件3:《生态环境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价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doc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