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2023〕3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的要求,继续推进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做好今年我省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各有关企业,请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简称为“《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认定达到“基本条件”且得分达到285分以上的企业方可申报。
二、推荐材料
包括:示范企业申请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汇编证明材料、安全绩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材料须按《评价标准》的要求一一对应给出证明材料,汇编成册。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审核意见。
三、推荐企业确定
由企业自愿申报,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评。申报的企业,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以《评价标准》为依据,遵循“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动态检查、优中选优”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遴选。最终择优确定推荐企业。
四、其他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U盘存储)送至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联系人:朱智钊;联系电话:13538776680, 020-83135440;电子邮箱5522532@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邮编:510060。
相关附件可在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safety.org.cn)
附件:
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2.《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3.《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3年5月16日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pdf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