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团标委函〔2023〕4号
关于征求《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促进供水行业安全发展。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立项的《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经各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送与你们,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若无意见,则回复“无意见”),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意见表”盖章(签名)扫描成PDF版反馈至省安协团标委办公室。
修改意见或建议收集邮箱:269849890@qq.com;联系人:
黎明,020-8313519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此函。
附件:1.《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3.《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doc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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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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