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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粤安协团标委函〔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6-20 16:34:46   来源:  未知    作者:后台操作员   点击:445

 

粤安协团标委函〔20234

 

关于征求《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促进供水行业安全发展。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立项的《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经各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送与你们,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若无意见,则回复“无意见”),于2023727日前将“意见表”盖章(签名)扫描成PDF版反馈至省安协团标委办公室。

修改意见或建议收集邮箱:269849890@qq.com;联系人:

黎明,020-8313519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此函。

附件:1.《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3.《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620


附件1:《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编制说明.pdf

附件3:《供水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修改意见或建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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