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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供水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粤安协团标委函〔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04-28 15:01:36   来源:  未知    作者:后台操作员   点击:400


粤安协团标委函〔20245

 

关于征求《供水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

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规范我省供水企业开展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能力水平,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立项的《供水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送与你们,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若无意见,则回复“无意见”),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表”盖章(签名)扫描成PDF版反馈至省安协团标委办公室。

修改意见或建议收集邮箱:269849890@qq.com;联系人:

黎明,020-8313519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此函。

 

附件:1.《供水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或建议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供水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修改意见或建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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