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团标委函〔2024〕6号
关于征求《污水处理企业应急能力建设
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规范我省污水处理企业开展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能力水平,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立项的《污水处理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送与你们,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若无意见,则回复“无意见”),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表”盖章(签名)扫描成PDF版反馈至省安协团标委办公室。
修改意见或建议收集邮箱:269849890@qq.com;联系人:
黎明,020-8313519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此函。
附件:1.《污水处理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或建议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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