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月倡议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广东应急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欢迎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协会工作 > 通知公告

2022年安全生产月倡议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2-06-01 16:11:00   来源:  未知    作者:后台操作员   点击:180


2022年安全生产月倡议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各会员单位及朋友们: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我们安全生产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及社会各界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会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企业内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如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览等,引导广大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法规,严格依法生产

各会员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深刻理解法律条款内涵,明确企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落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风险,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检验和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广泛开展员工应急知识培训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承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时刻牢记安全使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安全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主办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技术支持:广东省信息中心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2楼   邮编:510060
电话:020-83135195 83135596  传真:020-83135196  邮箱:gdsafety@gdsafety.org.cn
Copyright 2010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6021864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79号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关闭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官方微信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