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2022〕69号
关于征集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推广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推广工作,保障企业贯标的工作质量,提升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建设水平,我会决定公开征集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推广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自愿申请。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1年。
(三)具有至少6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程序
(一)提交资料清单。
1.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4.专职工作人员简历表(附件2);
5.专职工作人员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专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安全标准知识培训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省级安全科技进步奖证书或参与起草的安全生产相关团体标准文本);
7.团体标准贯标推广工作质量过程控制制度文件。
(二)提交方式。
申请机构将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以及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liusunquan@gdsafety.org.cn。
联系人:刘孙权;电话:020-83135595;13710813853。各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申请。
协会将根据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对相关资料进行核验,确定推广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内容
经公布的推广机构,应能积极承担、促进协会各项团体标准的宣传推广、贯标应用、修订提升等工作,协会将积极组织推广机构开展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推广机构参与各项应急与安全生产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不定期对推广机构开展各项团体标准的解读。
(三)对推广机构应用团体标准提供技术指导。
五、监督管理
协会不定期抽查推广机构的工作情况,发现下列情形,将不继续组织其参与相关工作:
(一)推广机构的基本条件、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不满足要求。
(二)对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推广宣贯不积极或贯标服务工作弄虚作假、走过场(或服务质量经判定为极差)。
(三)因贯标服务过程的不良行为被企业投诉2次以上。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专职工作人员简历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11月21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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