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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评审规范》贯标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安协〔2024〕3号)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3:03   来源:  未知    作者:后台操作员   点击:763

 

粤安协〔20243


关于组织开展《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与评审规范》贯标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规,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以行业自律方式推动《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评审规范》(T/GDPAWS 30—2023)团体标准的实施,有关造修船企业可自愿进行贯标,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现我会就组织开展《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评审规范》贯标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自愿申请、自愿贯标、自愿评审。

二、申请企业

造修船企业。

三、申请贯标条件

(一)依法注册并在合法营业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五)申请评审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计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未发生其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六)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七)至少开展一次完整的自我评价。

四、申请贯标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排列(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连同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iusunquan@gdsafety.org.cn

联系人:刘孙权;电话:020-83135595

黎  明;电话:020-831351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二)形式审查

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通知申请企业修改或补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五、评审程序

(一)协会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转交给企业自主委托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开展贯标评审工作。

(二)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在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前,应先制定评审方案向协会报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评审工作。

评审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评审组成员(专业)的组成、评审依据的标准、评审范围、评审时间、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等。

(三)贯标评审划分标准以附件2为参考。

(四)评审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应向被评审企业出具贯标评审报告(附件3),并同时发送扫描件(签名盖章PDF版)至上述邮箱。

六、评审管理

(一)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及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造修船行业的安全专业知识。现场评审工作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以上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

(二)协会邀请相应行业资深专家或委派工作人员对现场贯标评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走过场(或评审质量经判定为极差)或因贯标评审过程的不良行为被企业投诉2次以上等情况及行为的,予以通报。

(三)协会对通过贯标评审的企业,适时进行网上公告评审结果,颁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证书。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1-1.贯标评审申请表

1-2.贯标自评报告

2.贯标评审划分标准

3.贯标评审报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4125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1-1:贯标评审申请表.docx

附件1-2:贯标自评报告.docx

附件2:贯标评审划分标准.docx

附件3:贯标评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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