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协〔2022〕68号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以自律公约方式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有关企业可自愿采用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进行贯标,持续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我会就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贯标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自愿申请、自愿贯标、自愿评审。
二、贯标标准
(一)《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T/GDPAWS 11—2022);
(二)《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GDPAWS 9—2022);
(三)《广东省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规范》(T/GDPAWS 8—2021);
(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
(五)《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评价细则》(T/GDPAWS 6—2021)(通用标准);
(六)《广东省现代村级工业园(区)安全与应急管理规范》(T/GDPAWS 5—2021);
(七)《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GDPAWS 2—2020)。
三、申请贯标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前1年内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记录;
(二)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五)已按照相关专业团体标准(或通用标准)开展管理运行半年以上;至少开展一次完整的自评。
四、申请贯标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排列(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连同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iusunquan@gdsafety.org.cn。
联系人:刘孙权;电话:020-83135595;
黎 明;电话:020-831351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二)形式审查
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通知申请企业修改或补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五、评审程序
(一)协会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转交给企业自主委托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开展团体标准贯标评审工作。
(二)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在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前,应先制定评审方案向协会报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评审工作。
评审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评审组成员(专业)的组成、标准依据、评审范围、评审时间、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等。
(三)评审工作优先使用已发布的专业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未发布专业标准的,统一使用通用标准进行评审。
相关标准可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gdsafety.org.cn,自行搜索下载。
(四)贯标评审划分标准以附件2为参考。
(五)评审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应向被评审企业出具贯标评审报告(附件3),并同时发送扫描件(签名盖章PDF版)至上述邮箱。
六、评审管理
(一)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及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相应安全标准专业知识。现场评审工作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以上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
(二)协会适时委派工作人员或邀请相应行业资深专家对现场贯标评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走过场(或评审质量经判定为极差)以及因贯标评审过程的不良行为被企业投诉2次以上等情况及行为的,予以通报。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35595;020-83135198。
(三)协会对通过贯标评审的企业,适时进行网上公告,颁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贯标证书(仅为企业自愿贯标证明,不作其他用途)。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1:贯标评审申请表
附件1-2:贯标自评报告
附件2:贯标评审划分标准
附件3:贯标评审报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11月21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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